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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Q群讲座稿242讲:《诗经·豳(音宾)风·破斧》(二)(2017.09.17)

2020-08-04   作者:   来源:   点击:  

第二四二讲:QQ群讲座稿:《诗经·豳(音宾)风·破斧(二)(2017.09.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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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先阅读诗序与原文三遍(建议背诵):

诗序:《破斧》,美周公也。周大夫以恶(音物)四国焉。第一章:既破我斧又缺我斨(音枪)周公东征四国是皇哀我人斯亦孔之将(音江)第二章:既破我斧又缺我錡(音旗)周公东征四国是吪(音额)哀我人斯亦孔之嘉第三章:既破我斧又缺我銶(音求)周公东征四国是遒(音求)哀我人斯亦孔之休

三、全诗一二句讲解:

【1】第一章首句:“既破我斧,又缺我斨(音枪)。”《毛传》注:“隋【同椭,音妥】銎(音穷)曰斧。斧斨,民之用也。礼义,国家之用也。”所谓“隋銎”,是斧之一种,其装柄之口呈椭圆形。“隋”为“椭”之本字;“銎”为装斧柄之口。

“斨”亦是斧之一种,其口味方形而已。“斧”与“斨”均为“斧”,与“民之用”、“礼义”有何关系?斧用于砍削,则是“民之用”;用作“仪仗”或“装饰”,则是“礼义”。既然受破坏者是“民之用”与“礼义”,则皆可谓祸国殃民之举。

“既破我斧”,谓叛乱者破坏我家国之礼义;“又缺我斨”,谓叛乱者损坏我民生之用度。何也?“斧”字以“父”为表音之象,故与“礼义”相关;“斨”字则“从爿(音盘),从斤”,“斤”为斧之形,“爿”为物之一半,故与“民用”相关。

在“民用”与“礼义”之中,以何为重?“民用”关乎“生命”之生死,“礼义”关乎“性命”之死生。孔子曰:“人生皆有死,民无信不立。”“生命”虽死,仍不失为“人”;“性命”若死,纵然“生命”仍在,亦如禽兽,人将非人,国将非国矣。

【2】第二章首句:“既破我斧,又缺我錡(音旗)。”《毛传》注:“凿属曰锜。”何谓“凿属”?谓其属于凿子之类,其形如矛,但矛之刃尖锐,而“錡”之刃齐平,用以凿木做器之“凿子”,故亦与“民用”相关。《说文解字》谓之“鉏䥏(音除羽)”。

第三章首句:“既破我斧,又缺我銶(音求)。”《毛传》:“木属曰銶。”然而,《释文》则解为“凿属”,又有解为“独头斧”者。所谓“独头斧”,或许其一端有刃而另一端为圆球形,盖其形小于“錡”。亦可谓“民用”之工具。《毛传》为何解为“凿属”也?

从第二、三章合参之,“錡”为“阳之象”,“銶”为“阴之象”。何也?“錡”字以“奇”为表音之象,而“奇(音机)数”为阳,“偶数”为阴;“奇”字“从大从可”,而“大”为阳,“小”为阴。再从“鉏䥏”求解,“且”为男根之象,“御”有“御女”之义。

凡以“求”为表音之象者,“逑”为“配偶”之义,“裘”为中虚裹体之皮衣,“球”为外实内虚之圆形物;“求”字本身,亦有“本无而欲得”之义。是故,“銶”为“阴之象”;所谓“木属”,即指在木上所凿出之凹(音熬一声),今谓之“卯眼儿”。

既然“錡”“銶”为“阳阴之象”,则以“錡”为凿子,“銶”即为所凿之木;以“錡”为凸(音突)出之“榫(音损)头”,“銶”即为凹陷之“卯眼”;以“錡”为男,“銶”即为女;以“錡”为男根,“銶”即为女阴;以“錡”为阴茎,“銶”即为睾丸。

是故,“又缺我錡”谓又损伤我之阳,“又缺我銶”谓又损伤我之阴;合而言之,可谓管蔡四国之叛乱,既毁坏“五伦之礼义”又损伤“五伦之本体”,既毁君又伤臣,既毁父又伤子,既毁夫又伤妇,既毁人又伤己,既毁末又伤本。阴阳皆受毁伤,岂能生育繁衍?

【3】以上所解“既破我斧,又缺我斨、錡、銶”之义,是从“叛乱者之危害”而言。叛乱者本身,天生之以为人,父祖生之以为子孙,君命之以为安民之臣,竟违背本心本性,无君无父,是故,大夫厌恶痛恨之,圣王怜悯悲叹之。

叛乱者,毁心性而伤无辜,是败坏本性人伦也;毁礼义而伤民用,是败坏天下之本末也;毁丈夫而伤妻妇,是败坏家庭之本末也;毁父母而伤子女,是败坏香火延续也。是故,大夫厌恶痛恨之而赞同予以征伐,圣王怜悯悲叹之,但因“敬天保民”职责而不得不征伐之。

叛乱者既已造成毁伤惨重,再行征伐,亦必征召士卒,派遣将帅,使之抛妻别子、背井离乡,且赶赴凶恶之地,圣王又岂能忍心?然而,若不行征伐以平定叛乱,则死伤者之心不安,且叛乱非惟不能止,而必将危害天下更甚,是故,圣王虽不忍而不得不行征伐也。

既已叛乱而征伐之,犹“治已病”,是“亡羊补牢”之举;既已叛乱而征伐之,不如“居安思危”、“防微杜渐”,犹“治已病”不如“治未病”也。如此方是圣王之盛德、仁政、王道,是故,全诗前二句又有深义焉。

“斧”,可以作为杀人之兵器、刑人之刑具,是故,“既破我斧”可谓必将使兵器、刑具转用为仪仗礼器,如此之后,方能国泰民安、天下太平,而无叛乱之举,亦无须征伐叛乱者,此谓惟有礼义教化行而有成,方能使天下有道、庶民安居乐业。

“斨、錡、銶”三者,既可以作为“民用”之斫木工具、凿木工具、所凿之木,又可以在庶民走投无路、无以聊生、遭受侵害时成为护身反抗之兵器,如“揭竿而起”、“斩木为兵”,乃至“草木皆兵”。惟有仁民爱物,方能使之只是“民用”之工具,而不至于为“兵器”。

【今晚发布完毕。因近日繁忙,此六句之义难以索解,故未暇多学。若有垂询,敬请小窗留言直说,必答以供参考。谢绝闲聊与争辩,无礼不答。若贵群不想继续,敬请告知,宗来愿意退出。若有愿转贴、转播者,悉听尊便。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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