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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Q群讲座稿233讲:《诗经·豳(音宾)风·七月》(六)(2017.07.16)

2020-08-04   作者:   来源:   点击:  

第二三三讲:QQ群讲座稿:《诗经·豳(音宾)风·七月(六)(2017.07.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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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第五章讲解:

第五章原文:“五月斯螽(音终)动股,六月莎(音沙)鸡振羽。七月在野,八月在宇。九月在户,十月蟋蟀,入我床下。穹窒(音穷至)熏鼠,塞(音瑟)向墐(音近)户。嗟(音接)我妇子,曰为(音围)改岁,入此室处(音楚)。”

【1】此章所言月份,从夏历五月连续言及十月,是从“一阴息阳”而言及“六阴息阳”,亦即始于阴气初始而至于阴气极盛。阴气初始,则“斯螽动股”,是顺应阴气而动也。“斯螽”,虫之名,《周南》有《螽斯》一篇,是同一种虫。

《毛传》注:“斯螽,蚣蝑(音终须)也。”由“蚣蝑”二字表声之象而言,貌似皆为阳性,然而,又名“纺织娘”、“促织”,似乎又是阴性。其实,此虫既有雄性,亦有雌性,《螽斯》盖指其雌性,此篇则指其雄性,惟雄性摩擦前足发声以求偶,即所谓“动股”。

“莎鸡”亦是虫名,“莎”字之音,或读为“沙”,或读为“梭”,皆可。《尔雅·释虫》注“螒(音汉),天鸡”曰:“谓小虫黑身赤头,一名莎鸡。”《毛传》曰:“莎鸡羽成而振讯之。”鱼类或昆虫之翅,谓之“羽”,以其如鸟之翼却无鸟翼之能;“莎鸡”之羽,夏历六月而成,羽成则“莎鸡”至于交配时节,故振动其羽以求偶也。

“七月在野,八月在宇。九月在户,十月蟋蟀,入我床下”,皆言蟋蟀,意谓其在七月而在野外,八月在屋檐下,九月在门户内,十月来到人之睡床下;蟋蟀如此,是随阴气渐强而所处之地不同,但为避寒之计也。斯螽、莎鸡及时以求偶,蟋蟀随时而避寒,人当如何?

斯螽、莎鸡、蟋蟀,三者必非同一种虫,然而,历来注解往往混杂在一起。倘若三者相同,则不必同篇而异名,故三者必相似而非同一物。若欲辨明而区别之,或可从其色而言,盖“斯螽”通身绿色,“莎鸡”黑身赤头,“蟋蟀”通身黑色。

“五月斯螽动股,六月莎鸡振羽”,其求偶乃是昆虫繁衍之本能;人之为人,须有礼义,故男女虽至婚嫁之龄,而不私相授受,君臣不能不知教之以礼义而使之莫错过婚嫁之龄,父母不能不及时使媒妁而使子女及时成其婚嫁。

【2】此章之后半,从蟋蟀避寒而言及。蟋蟀从野到宇,从宇到户,从户到床下,是阴气渐盛而蟋蟀渐近于人,人则大寒将至而早防范。“穹窒(音穷至)熏鼠,塞(音瑟)向墐(音近)户”,《毛传》注:“穹,穷。窒,塞也。向,北出牖也。墐,涂也。庶人荜户。”

由本义而言,“穹窒”皆从“穴”,自天上而观下,则天下是一“穴”;此“穴”之最高处为天幕,即所谓“穹”;最低处为涧谷海洋,即所谓“窒”。下文言及“熏鼠”,则从鼠类居地下而言,其洞穴上端在地表,谓之“穹”;其下最低处,则谓之“窒”矣。

然则《毛传》何以注之为“穷、塞”?非从其本义而言,而是因“熏鼠”而如此注解。人欲“熏鼠”,必先搜寻其洞穴之上口,且不欲有任何遗漏,故必“搜寻穷尽”方可,故解“穹”为“穷”;既得鼠穴上口,则可以填土、灌水直至洞底,故解“窒”为“塞”。

既遍搜鼠穴而堵塞之,何以又言“熏”?“堵塞”与“烟熏”,是治鼠之二法。“堵塞”而使之不能出入,“烟熏”而使之出穴,皆言房室内之鼠穴,如此治之,则房室内之鼠或能赶走,或能灭杀也。何以如此看重治鼠?鼠能害人、盗粮、伤物也。

“穹窒熏鼠”以防害也,“塞向墐户”以自保也。《毛传》注:“向,北出牖(音友)也。墐,涂也。庶人荜(音必)户。”所谓“塞向”,指堵塞北窗,以防寒冷北风之入也。以“北出牖”注“向”,是用“向”字之本义,单指北窗,而“牖”则泛指“窗口”。

所谓“墐户”,指将泥土涂抹于屋门之缝隙,以防透风也。《说文解字》曰:“墐,涂也。从土,堇(音紧)声。”表音之象相同之字,必有相通之义,故“墐”必有与“谨”相通之义,即欲涂抹屋门缝隙之时,谨慎而无所苟且也。

《毛传》何以言“庶人荜户”?时至冬季,君臣庶民无不防寒,其住宅门户亦必有防范措施;诗中独言“庶人”而不及“君臣贵族”者,执政者不可不先用其心于庶人也。所谓“荜户”,指用荆条竹木所制之粗陋门户。双扇为门,单扇为户;大门为门,小门为户。

【3】“嗟(音接)我妇子,曰为(音围)改岁,入此室处(音楚)”,《毛传》无注。“嗟”字“从口,从差(音插)”。《释名》曰:“嗟,佐也。言不足以尽意,故发此声以自佐也。”谓感触至深而难以言表,故感叹以助足其情意也。

“我妇子”之“我”,可以是农夫,亦可以是君主。解为农夫之时,则可谓农夫之妇人、子女,是亲爱之情、丈夫保妇子之义也;解为君主只是,则可谓国人之妇子皆为其“子民”,是君主须“爱民如子”、“视民如伤”也。

蟋蟀既入室内之床下,则时至于十月矣。周朝历法,以“一阳来复“之””“一之日(十一月)”为一岁之始,与夏朝历法以“三阳开泰”之“正月”为一岁之始不同,故“十月”为前岁之终,“十一月”为后岁之始,则“十月”为即将“改岁”之时。

所谓“曰为改岁”,指“当此一岁将终之时,亦即来岁前数月”也。“入此室处”,谓农夫之妇人、子女就在此房室之中居住。丈夫须保护其妇人,父亲须保护其子女,使之免于饥寒伤害,进而使之衣食无忧、身心安宁也。“大丈夫”,则不失于此、不止于此。

孟子曰:“居天下之广居,立天下之正位,行天下之大道;得志与民由之,不得志,独行其道;富贵不能淫,贫贱不能移,威武不能屈。此之谓大丈夫。”所谓“天下之广居”,仁也;所谓“天下之正位”,礼也;所谓“天下之大道”,义也。“为人君,志于仁。”

九、第六章讲解:

第六章原文:“六月食(音时)郁及薁(音欲),七月亨【同烹】葵及菽(音书)。八月剥(音扑)枣,十月获稻。为(音围)此春酒,以介眉寿。七月食瓜,八月断壶,九月叔苴(音居)。采荼(音徒)薪樗(音出),食(音四)我农夫(音肤)。”

【1】上章从“五月斯螽动股”述至“十月蟋蟀,入我床下”,暗含关注婚姻之意,明言庶民居所防寒之重要。此章从“六月食郁及薁”述至“十月获稻”而“为酒介寿”,复从“七月食瓜”言及“九月叔苴”,始终所言者,皆是食物之事,所谓“民以食为天”也。

“六月食郁及薁”,《毛传》注:“郁,棣(音第)属。薁,蘡(音英)薁也。”此所谓“棣属”,指其属于棣类之木,《康熙字典》引《唐棣疏》曰:“唐棣,奥(音郁)李也。一名雀梅,亦曰车下李。所在山中皆有,其花或白或赤,六月中熟,大如李子,可食。”

按《唐棣疏》所言“六月中熟”且“可食”,与“六月食郁”一致,盖此所谓“郁”,亦即此物之果实。“蘡薁”之果实则是形如葡萄之浆果。“食郁及薁”,谓二果成熟时间相近,故“及”字意谓“食郁”而后继之以“食薁”。

“七月亨葵及菽”,《毛传》无注。此处之“亨”字,是“烹”之本字。“亨”字本身,兼有三义,一为“亨通”之义,后仍用其本字;二为“享献”之义,候人加一画而成“享”;三为“烹饪”之义,下加四点而成“烹”,其四点或为“水”、或为“火”。

“葵”为何物?《康熙字典》引王祯《农书》云:“葵,阳草也,为百菜之主,备四时之馔(音篆)。《尔雅翼》:‘天有十日,葵与之终始,故葵从癸(音轨)。’”是故,此“葵”为菜名,而非今所谓“葵花”、“向日葵”,且此菜四季皆有之。

据《礼记·士虞礼》注疏,夏秋所食者,谓之夏葵;冬春所食者,谓之冬葵。“菽”为何物?豆类之总称也。是故,所谓“七月亨葵及菽”,是于夏历七月之时,豆类既熟,则以烹饪葵菜以及豆类为主要食物。然而,菜必非仅仅有葵,饭必非仅仅有豆也。

“八月剥枣”,《毛传》注:“剥,击也。”《说文解字》曰:“剥,裂也。从刀从录。录,刻割也。录亦声。”“剥枣”之“剥”,是用引申之义。盖在此解“裂”字为“枣与枣树分离”,而改“持刀刻画、割取”为“以棍棒敲击”也。

“十月获稻”,《毛传》无注。“稻”有黏米与不黏米之分,酿酒须用黏米。夏历十月之“获稻”,不分是否黏米。然而,其下所言“为此春酒”之“稻”则须是黏米。一说“获”当作“濩”,谓用水煮稻米而用以酿酒也,北方难以“十月获稻”,故作“濩”较可取。

何以谓之“春酒”?来年春季所用之酒,须于冬季酿造之。“以介眉寿”,《毛传》注:“眉寿,豪眉也。”人之长寿者,其眉毛较长,故以“眉寿”而言“长寿”。“以介眉寿”,犹言“以春酒”而助人长寿也,因适量饮酒有舒筋活血之功效。“介”,“助”也。

【2】“七月食瓜”,谓夏历七月时,各种瓜熟而为人增加食物。“八月断壶”,谓夏历八月时,可采摘形如葫芦之瓠(音户)子,嫩时可食用,成熟时可制作为器物,从其前后所言皆是可食之物而言,此处当指可食之瓠子。《毛传》注:“壶,瓠也。”

“九月叔苴”,《毛传》注:“叔,拾也。苴,麻子也。”“叔”为何解作“拾”?《说文解字注》曰:“尗(音塾),豆也。……尗象豆生之形也。……所种之豆必爲两瓣,而戴于茎之顶,故以一象地。下象其根,上象其戴生之形。”

“叔”字,“从又,尗(音塾)声”。“从又”即右手;以“尗”为表声之象,是以“豆苗”作为物象;故“叔”字即“以手取物”之象,故可解作“收而取之”也。“苴”者,谓青麻之籽实,可以食用。“九月叔苴”,谓夏历九月时,可麻子成熟,可以收拾而食用。

“采荼(音徒)薪樗(音出)”,《毛传》注:“樗,恶(音饿)木也。”是何恶木?即今所谓“臭椿”是也。臭椿之木,不能成材,是故惟有用作烧柴。然则,何谓“荼”?先儒多解为“苦菜”,然而,此当是味略苦而可食之菜也。

今有名为“苦菜”之野菜;莴苣(音窝据)之类,古人亦称之为“荼”。以上两者,皆可食用。然而,今所谓“茶”字,源于“荼”字,然而“茶”乃是用“茶树之叶”制作而成,非“菜”也。“荼毒生灵”之“荼”则是味极苦而有害于人者,非此诗所言之“荼”。

“采荼薪樗”,意谓采摘味觉略苦之菜蔬,用臭椿之木为烧柴,加以烹饪,而后“食(音四)我农夫(音肤)”。“食我农夫”,《毛传》无注。“食”者,做成食物而供农夫食用也。此章所言皆为可以食用之物,然而,只是五谷之辅助。耕种为男子为主,此则可助男功。

《诗义折中》曰:“承上文而言,衣裘具矣,宫室安矣,则饮食之需宜有以助之且别之也。果酒嘉蔬以佐梁肉,所以养老者备矣;瓜壶苴荼以佐疏食,所以养农夫者裕矣。植果于园,艺蔬于圃,种瓜壶于场畔,采苴荼于原野,周于所务而人皆习勤矣。”

又曰:“荼苦之菜,恶木之薪,安于其分而俗皆尚俭矣。养老者厚,则人皆知孝矣;自奉者薄,则人皆知弟矣。勤俭孝弟,教民之道莫要于此。故曰礼始诸饮食,其所以为养即其所以为教也。”君主能“仁民”,则必“重民食”、“讲礼义”,庶民虽勤劳而不以为苦。

【今晚讲学已毕。多谢诸友。若有垂询,敬请小窗留言直说,所答仅供参考。谢绝闲聊与争辩,无礼不答。若贵群不想继续敬请告知,宗来将立即退出。若有愿转贴、转播者,悉听尊便。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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